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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甘建科[2012]1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甘建科[2012]169号)


各市州建设局,有关单位:
2011年国家下达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200万平方米,为确保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项目质量,满足国家有关要求,现将做好2011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省财政厅、省建设厅2011年下达各市州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指标。
二、验收依据:符合《甘肃省建设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甘建科[2011]155号)有关要求的同时,还应符合《甘肃省建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甘建科[2011]156号)的有关规定。
三、验收内容、步骤、程序、要求均参照《甘肃省建设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甘建科[2011]155号)执行。
四、验收时间:各市州应在5月15日前完成验收并将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建设厅科教处。
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将于四月下旬对各市州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贺清泉
联系电话:0931-4609716(兼传真)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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