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煤炭经营企业全面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穗经贸函[2012]2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煤炭经营企业全面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穗经贸函〔2012〕282号)


各煤炭经营企业: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煤炭经营企业全面大检查和资格证届满换发新证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2012〕5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将开展对广州地区的煤炭经营企业进行全面大检查和资格证届满延续换发新证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11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煤炭经营企业(含2012年煤炭经营资格证届满并已换发新证的企业)。
(二)2012年新批准设立的煤炭经营企业不列入本次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具备《广东省煤炭经营监管实施细则》规定的煤炭经营企业的各项准入条件。
(二)2011年度煤炭销售量是否达到基本规模要求。
(三)有无伪造或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煤炭经营资格证的行为。
(四)煤炭经营(买卖、运输)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是否符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是否受到过工商、税务、质监、环保等有关部门的依法查处。
三、工作安排
检查分为煤炭经营企业自查、报送材料和实地抽查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15日止,各煤炭经营企业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检,企业应如实填写《2011年度煤炭经营企业煤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表》(附件1)。
(二)报送材料:4月20日前,煤炭经营企业在自查基础上,将材料报广州市石油行业协会进行初审。
(三)实地抽查:2011年度煤炭经营企业全面大检查工作实行书面检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市经贸委特商处将组织人员到市各煤炭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重点抽查整改企业。重点审查企业煤炭经营量是否与审计报告一致,储煤场地、质检合同是否真实有效。
四、材料要求
各煤炭经营企业应报送以下检查材料:
(一)煤炭经营企业煤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表(附件1)
(二)2011年度煤炭经营情况报告(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以企业正式文件上报)。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
(七)2011年度《变更通知书》复印件(若无,则不需要)
(八)储煤场地证明、环保设施合格证明复印件(有效期至2012年8月31日以后)。
(九)质监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质检设施合格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同上)。
(十)企业自有煤炭计量、质检人员上岗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同上)。
(十一)2011年度煤炭经营情况证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度煤炭经营专项审计报告,其中包含煤炭购、销量和增值税缴纳情况)。
(十二)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正副本)。
(十三)电子版表格《煤炭经营资格证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五、检查结果认定
煤炭经营企业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注册资本符合煤炭经营资格准入条件要求。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储煤场地符合煤炭经营资格准入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
(四)企业计量、质检设备符合煤炭经营资格准入条件。
(五)企业自有取得资质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民用型煤加工经销企业除外)。
(六)年煤炭经营量要求。
1.根据省年度大检查的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炭批发经营企业,煤炭年经营量不低于3万吨。
2.煤炭零售经营企业煤炭年销售量不低于1万吨。
3.民用型煤加工经销企业煤炭年销售量不低于5百吨。
(七)无非法经营行为。
(八)报送的检查材料完整、齐备。
检查结果认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全面符合上述要求的,认定为合格;未符合上述要求的,认定为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认定为不合格。
六、检查结果的处理
(一)认定为合格的,由省主管部门在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上加盖专用章,准予继续持证经营。
(二)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责成企业进行整改(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为十个工作日,经整改认定合格后,在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上加盖专用章,准予继续持证经营;在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认定为不合格。
(三)未达到合格要求并予以整改的企业将进行登记备案留作参考。
(四)2011年度煤炭经营情况证明〔由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煤炭专项审计报告〕,需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若经审核发现弄虚作假,认定为不合格。
(五)认定为不合格的企业,依法注销其煤炭经营资格。
(六)对注销煤炭经营资格的企业,依法收缴其煤炭经营资格证,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注销煤炭经营项目。
(七)在全面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非法煤炭经营活动,根据《煤炭法》和《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七、其他要求
上述材料应确保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备原件核对。全部材料用a4纸复印,按照报送材料序号编制目录,采取活页形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及excell电子表格(附件2)资料一并报送(有关表格可在广州经贸网:http://www.gzii.gov.cn“经贸委文告”栏下载);有关的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syhyxh_gz@163.com。
(一)材料报送时间:于4月10日至20日
(二)材料报送地点:广州市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612室(广州市石油行业协会),
(三)广州市石油协会:联系电话:83126441、联系人:陈冬英
广州市经贸委特商处:联系电话:83123864、联系人:欧阳忠巍

附件:1.煤炭经营企业煤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表
2.煤炭经营资格证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1
2011年度煤炭经营企业煤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一、煤炭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经营方式

 

资格证编号

 

注册资本

 

储煤场地面积(m 2

 

从业人数

 

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

 

法定代表人电话(办公)

 

股东及出资情况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二、煤炭经营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项 目

单 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

2011年

2010年

购进煤炭总量

万吨

  

其中:进口煤量

万吨

  

购进煤炭平均价格

元/吨

  

购进煤炭总成本

万元

  

煤炭销售总量

万吨

  

煤炭销售平均价格

元/吨

  

煤炭销售总收入

万元

  

年末库存煤炭

万吨

  

煤炭经营利润总额

万元

  

平均吨煤利润

元/吨

  

应缴各种税金

万元

  

 其中:1、增值税

万元

  

2、所得税

万元

  

已缴各种税金

万元

  

 其中:1、增值税

万元

  

2、所得税

万元

  

注明:一、二栏由煤炭经营企业填写。
三、检查材料审定情况

项 目

企业

自检

监管部门

审定情况

一、2011年度煤炭经营情况自检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①《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

 

 

七、自有或租赁储煤场地证明复印件

 

 

八、煤炭储运场地和环保设施合格证明复印件

 

 

九、质监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质检设施合格证明复印件

 

 

十、煤炭计量、质检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

 

 

十一、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煤炭专项审计报告

 

 

存在

 

问题

 

地级以上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初审意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注明:三栏“企业自检”由煤炭经营企业填写“有”或“无”,“监管部门审定情况”和“存在问题”由各地级以上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填写。

附件2:
2011年度煤炭经营企业全面大检查汇总表

项目编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
序号资格证编号企业名称办公地址经营方式经济类型注册资金  (万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电话储煤场名称储煤场面积从业人员资格证有效期截止日营业执照注册号国税登记号地税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书编号购进煤炭总量(万吨)其中购进进口煤数量(万吨)购进煤炭平均价格(元/吨)购进煤炭总成本(万元)煤炭销售总量(万吨)煤炭销售平均价格(元/吨)煤炭销售总收入  (万元)年末库存煤炭(万吨)煤炭经营利润总额(万元)平均吨煤利润(元/吨)应缴税金2011年  (万元)已缴税金2011年  (万元)应缴税金2010年  (万元)已缴税金2010年  (万元)企业股东及出资情况(万元)备注
2011年2010年2011年2010年2011年2010年2011年2010年2011年2010年2011年2010年2011年2010年2011年2010年2011年2010年2011年2010年增值税所得税增值税所得税增值税所得税增值税所得税股东1股东2股东3
1                                                        
2                                                        
...                                                        

说明: 1.第4项经营方式填写内容为:批发、零售、民用型煤。
2.第5项经济类型填写内容为:国有全资、国有控股、民营企业、港澳台企业、外资企业。
3.所有涉及数据项目保留小数点后2位。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