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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发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令[2012]2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的决定
(浙政令〔2012〕29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2日起施行。

省长

二○一二年四月二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十二条。
另外,对个别条文的文字作适当修改,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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