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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定期报送台商权益保障工作信息情况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州市律师协会

【发文字号】 穗律协通[2012]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定期报送台商权益保障工作信息情况的通知
(穗律协通〔2012〕17号)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近期召开的广州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权益保障工作,广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拟定期通报台商权益保障工作情况。为配合做好相关情况报送工作,请各律师事务所将当月本所参与处理的台商投诉、求助及涉台突发事件等有关情况,包括事件的起因、处理进展及结果、当事人的反应等,于当月20日前报送市律协秘书处。市律协秘书处将汇总各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上报至相关部门。
联系人:戴哲
联系电话:83553602
邮箱:gzlx@188.com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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