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郑州市直机关迎接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通知》(郑直〔2012〕22号)要求,现将《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迎接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迎接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5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和省语委将对郑州市进行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为全面推进交通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做好迎评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估,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郑州市直机关迎接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通知》(郑直〔2012〕22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语言文字评估迎评工作,努力提高交通行业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以“迎评”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交通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语言文字应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交通系统“全面普及”普通话,汉字应用“规范化”。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运委)迎接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组 长:赵亚峰 委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姚明辉 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刘共鸣 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陆秀玲 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赵治业 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施笃铮 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魏 予 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 刚 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克崟 委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委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语委办,具体负责日常性工作。张克崟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评估对象
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客运、公交、出租汽车从业人员。
五、评估内容
根据河南省《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估标准》)(附件1)的有关规定,评估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结合标准中对党政机关和交通运输行业的要求,我市交通行业要重点抓好以下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一)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相关单位
1.单位录用公务员时,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条件之一。
2.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要将普通话作为主要工作用语,即将普通话成为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成为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的用语,成为其他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3.公文、印章等公务文书,名称牌用字及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等用字规范,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等不规范的字。
(二)各窗口单位及客运、公交、出租汽车从业人员
1.单位招聘新员工时,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条件之一。
2.行政办事大厅及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3.单位门头牌匾、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墙报、广告、胸牌、名片及文件、印章、合同、工作档案、公交站牌等用字使用规范,符合标准(其中的汉语拼音书写正确,外文字体书写规范,并与中文配合使用),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等不规范的字。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底-4月初)
认真学习贯彻市语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标准,对迎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培训测试阶段(2012年4月)
各单位要按照委组织人事处的统一安排,组织动员相关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使评估对象的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的等级。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4月中旬前)
各单位对照评估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确保无一例用字用语不规范现象发生。同时,各单位要将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的规范用语用字的文件和制度进行收集整理,完善资料,加强档案建设。
(四)督促检查阶段(2012年4月下旬)
市交运委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不影响全市评估验收进度。
(五)迎接市里评估阶段(2012年5月)
各单位做好评估前各项准备工作,整理自查报告(最好是以幻灯片形式),特别是重点受评对象要高标准完成迎评工作,迎接教育部、国家语委、省语委、市语委的评估。
(六)迎接国家评估阶段(2012年6月至12月)
按照市里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七、任务分工
市交运委是郑州语委成员和参评的重要单位之一,为完成迎评工作,要求委相关处室及委系统相关单位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文字材料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迎评机构、起草综合材料,负责机关的公文、印章等公务文书,名称牌用字及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等用字规范;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负责整理近三年(2009、2010、2011年)交通行业推普工作及规范用字的文件、制度等档案资料。
责任领导:赵亚峰
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委属相关单位
责任人:宋立新 黄建峡
具体操办人:许晓丹 杨 林
(二)上下联络等内勤工作,并做好规范语言文字的图片、影音资料收集整理和评估宣传工作。
责任领导:姚明辉
责任单位:宣传培训处
责任人:王姚红
具体操办人:殷晨麟
(三)对委机关和委系统有关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责任领导:赵亚峰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责任人:黄建峡
具体操办人:苌中奎
(四)负责与委组织人事处沟通,抓好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并对公共交通站名牌的用字规范进行全面检查达标。
责任领导:赵治业 魏 予
责任单位:综合运输处及委属相关单位
责任人:张建林
具体操办人:尹石磊
(五)委管辖的道路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检查达标。
责任领导:李 刚
责任处室:路政管理处
责任人:马红建
具体操办人:马 跃
(六)行政办事大厅语言文字迎评工作。
责任领导:刘共鸣
责任单位:监察室及委系统相关单位
责任人:任秋实
具体操办人:张红霞
(七)交通运输信息网站以及委属各单位网站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语言文字规范达标。
责任领导:施笃铮
责任单位:安全信息处及委系统相关单位
责任人:段胜勇
具体操办人:刘 夏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日程,成立迎评领导小组,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委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迎评宣传活动,利用标语、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说普通话、用字规范的意识,为迎评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自查落实,整改提高。各单位要立足于工作实际,抓好自查、自评、自纠,切忌搞走过场,确保工作实效。
(四)加强档案建设,做好迎评工作。评估检查工作的重点之一是三年来的档案资料,各单位要依据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三项评估内容和《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档案整理基本规范》(附件2),分门别类、详实入档(包括影音资料),做到档案内容齐全有序、查找便捷。
(五)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系统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在迎检期间因工作不力,推诿失职,造成影响、上级通报及以上批评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