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颁发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2年5月7起暂停上市。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