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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12年5号——关于输台硅酸钙板抗弯强度要求的警示通告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12年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
(2012年5号)


关于输台硅酸钙板抗弯强度要求的警示通告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在对内地输台湾硅酸钙板不合格原因分析时发现,抗弯强度不合格是此类产品被通报的主要原因。目前,内地企业生产硅酸钙板大都采用国家建材行业标准jc/t564.1-2008,该标准中抗弯强度要求为横纵两个方向的强度平均值不低于10mpa,而台湾标准cns 13777《纤维强化水泥板》要求为横向强度(强度最大值方向)不低于13mpa,因此,输台硅酸钙板在横纵两个方向的强度平均值在符合jc/t564.1-2008情况下,仍可能横向强度不符合台湾cns 13777标准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相关企业应关注台湾硅酸钙板产品标准,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生产、出口,降低输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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