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办水文[201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重要建设内容和重点实施、优先安排的项目,要求在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目前,各地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要求,正在抓紧开展2011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实施和2012-2013年项目前期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良好,但也存在部分地区项目前期工作滞后、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低、建设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为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邇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数量多、投资规模大、建设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建设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分解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狠抓任务落实。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建项目法人,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张化项目建设管理。同时,要加大协调工作力度,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邇协调,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城乡规划选址等前置条件,为加快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二、严格依据规划建设。《总体规划》明确了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的建设目标和各地的建设任务等,是开展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的重要依据。近期,我部在开展水文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和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专项稽査工作中,发现个别地区存在调整建设任务或安排《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小河流范围以外项目建设等问题。各地要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范围、任务和规褀,做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实施项目建设,不得擅自调整建设任务和规则或安排《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小河流范围外的项目建设,以确保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完成。
三、全力做好前期工作。2012-2013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力组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加快项目建设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一要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前期工作经费,保障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要确保前期工作质量。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前期工作要由具有相应资质和具备较强设计力量的单位承担,要结合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的特点,做好勘察设计和设备选型论证工作。要依据《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2002),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避免超标准或不达标设计和建设。要按照水文设施工程前期工作技术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深度。要实行前期工作终身负责制,并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前期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三要加快前期工作进度。要按照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前期工作步伐,统筹协调设计力量,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报送的前期工作成果要做到随报随审,缩短审查周期,力争在2012年5月底前完成审批程序,并将批复文件报水利部备核。
四、加快项目组织实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具有点多面广、项目分散、单项投资规模小等特点,项目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难度大。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务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一要规范建设程序。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四制”,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切实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加强合同管理,针对监理制度落实难的问题,要积极探索符合水文项目特点、满足管理要求的工作样式。二要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財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确保各项财务活动依法依规执行。三要加快建设进度。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抓紧项目建设,结合水文项目特点,优化建设安排,倒排建设工期,强化节点控制,加强进度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題,要督促项目法人及时整改。
五、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目前,各地正在抓紧实施2011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且部分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对已完工的项目,要做好水文设施设备的试运行和测试工作,尽早投入使用并发挥作用。同时,各地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建成后的水文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落实管理人员,明确运行维护管理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水文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经费,确保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成后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建设成效。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