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羽西文化艺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设立中外合资演出经纪机构的批复 (文市函〔2012〕634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2〕29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羽西文化艺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设立中外合资演出经纪机构。 请申请人到商务、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持批准文件到我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此复。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