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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颁发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12]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政府性债务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市级政府性债务工作协调工作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根据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需要,调整后的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王大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晓军 市委常委、副市长

蒲国良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宋国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晋宇 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 李英波 市园林局局长

左力欧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生彦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增喜 市建设局调研员

贾明辰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少恒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梁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惠林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宋春元 市环保局调研员

肖香宝 市房管局副局长

张国云 市水务局调研员

董风学 市交通局总会计师

邵卫东 市政府投资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郝平市地产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为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议事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债务管理、平台改革与发展、平台融资和项目融资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日常工作,研究土地出让价格走势和出让时机;主任由蒲国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宋国宏、李晋宇、刘生彦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上述部门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充实市债务办工作人员

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增加市发改委投资处处长师曙光、市国土局土地利用处处长杨润年、市规划局用地规划处处长黄晓勇、市建设局综合开发处(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处长张建彬、市建设局征收办主任常杰、市环保局环评处处长王建利、市房管局城市危房管理处处长李朝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三、完善债务办运行机制

市债务办工作人员原则上脱产集中办公,协调解决涉及本部门相关问题。继续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将工作进展情况报主任、副主任,重大问题随时报告。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每周一召开会议,总结分析上周工作,梳理需解决的问题,安排布置本周工作,专题报市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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