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水务集团组建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2〕54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水务集团组建划转移交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石家庄水务集团组建划转移交工作方案
根据《石家庄水务集团组建方案》和《石家庄水务集团组建实施方案》,为全面做好水务集团组建所涉及单位的划转移交工作,保证资产、机构和人员的准确完整,特制定划转移交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水务集团组建划转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水务集团组建划转移交工作。
组 长:王大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张树志 副市长
副 组 长:浦国良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常志卷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维德 市水务局局长
李晋宇 市财政局局长
高新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左建平 市编办主任
成员: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建设局、市城管委、市园林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高新区管委会、藁城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水务集团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和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浦国良、常志卷副秘书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水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张俊立兼任。
1.综合协调组。负责划转移交工作的综合协调以及水务集团工商注册等工作。
组长:张维德 市水务局局长
组成人员: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局)、市国资委、市园林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委、高新区管委会、藁城市政府1名负责同志,水务集团董事长、水务集团各组成单位1名负责同志。
联系人:刘永刚,联系电话:18631192333。
2.资产财务组。负责产权划转及变更登记和与划入单位主管部门及单位的财务对接;组织对划入单位的资产清查,确认清查结果,出具报告进行划转;负责办理财务、资产移交手续。
组长:李晋宇 市财政局局长
组成人员: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委、市建设局、市园林局、高新区管委会、藁城市政府1名负责同志,水务集团及各组成单位1名分管财务负责同志。
联系人:郝军,联系电话:13703319213
3.人事机构组。负责与划入单位主管部门及单位的人事对接;负责划入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划转各项手续;负责机构、人员的移交手续办理。
组长:高新城 市人社局局长
左建平 市编办主任
组成人员: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园林局、市城管委、市建设局、市水务局、高新区管委会、藁城市政府1名负责同志,水务集团及各组成单位1名分管人事负责同志。
联系人:王志华,联系电话:13603116718
4.政策法规与文秘组。负责划转、移交过程提供法律法规的依据和协调,并做好划转移交各类文件、档案的收集和归档。
组长:张俊立 水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组成人员:市发改委1名负责同志,律师、水务集团及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
联系人:殷燕天,联系电话:15532126866。
二、划转移交的主要内容
(一)划转。根据《石家庄水务集团组建方案》,水务集团涉及到的12家企事业单位,整体划归石家庄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无偿划拨,人员全部接受。其中资产划转:对国有独资企事业单位资产实施整体划拨,对股份制企业资产实施国有股权划拨,对bot企业未来资产所有权实施国有权属划拨。划拨完成后,水务集团公司成为划归到集团的各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出资人。
1.国有产权。对事业单位:按照《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属事业单位由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事业单位产权变更;高新区、藁城市的事业单位的产权划转到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后,再划转到水务集团。
对企业单位: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等法规,市属企业由市国资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高新区和藁城市企业由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2.机构划转。对事业单位,由市编办发文改变其隶属关系,由原主管部门划转到水务集团;针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公司的划转,藁城市编制部门撤销该机构,同时市编办增加机构。对企业单位按照《石家庄水务集团组建方案》,在产权登记变更后,直接进行移交。
3.工商登记变更。各单位完成产权划转及登记变更后,按照国家工商登记的要求,对水务集团12家组成单位进行出资人的变更,完成法律层面组建各单位到水务集团的划转。
4.党群组织关系。除高新区供排水公司党群关系保留在当地外,按照组织程序由各主管部门将党群关系一并划转到水务集团。
(二)移交。伴随水务集团组建单位的划转,水务集团各组成单位要实施水务集团的组建各项移交工作。移交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包括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组织架构等。
2.资产类。包括资产、负债、权益,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的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等,财务报表,担保和抵押事项,bot协议和执行数据等。
3.人员机构类。包括人员花名册,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任免文件及分工情况,中层干部花名册,党群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工资报表,“五险一金”缴纳报表。
4.其他类。包括各单位执行的主要规章制度,重大合同,各种印鉴,以及年度内执行的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文件和目标合同书等。
三、工作要求
1.组建水务集团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石家庄水务集团组建方案》是组建单位划转、移交的纲领性文件,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划转移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织和人员,明确职责,具体负责办理划转移交工作。
2.水务集团要按照《水务集团组建方案》及本工作方案积极与市直各主管部门、各主管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履行各项法定程序,严密组织,周密安排。各项划转、接收和管理工作,按分类对口、对标进行对接。
3.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审核,各单位的移交、接收工作要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4.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石传〔2011〕2号文件《关于严肃各项纪律确保水务集团筹建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严明组织纪律,严明财经纪律,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维护好企业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对不按要求,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严肃问责。
5.各工作组及各单位在划转移交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