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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开封市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发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办文[2012]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开封市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汴政办文[201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化解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开封市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现将联席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集人:黄道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魏振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林 市纪委常委、秘书长
肖文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宋江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燕 市司法局纪检书记
安洪海 市财政局局长
高晓燕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同安 市审计局副局长
宋建军 市安全局副局长
许新启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建中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联席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高晓燕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0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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