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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认真开展增强宗旨意识教育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共洛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增强我局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实现作风转变,充分发挥在持续、提升“六加一”攻坚战,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以及基层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市作风办《关于深入开展增强宗旨意识教育活动的通知》(洛作风办〔2012〕10号)精神和要求,在“作风转变年”活动第二阶段,集中开展增强宗旨意识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增强宗旨意识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进一步突出“作风转变年”活动“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主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工作作风以及群众观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真正站在群众立场,一切以群众利益为先,服务好群众,联系好群众,在群众中凝集智慧和力量,推动我市科技工作快速发展、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增强宗旨意识教育,切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更加自觉地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作为科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民生科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工作执行力不高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执行理念,提升执行能力,创新执行举措,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执行有力;认真解决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干事创业上,自觉主动地学习钻研业务,不断增强自身的科技管理素质和能力,精益求精地干好本职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燃点问题,着力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好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积极营造和谐发展氛围;不断强化廉洁自律观念,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三、内容方法

(一)学习内容

在“作风转变年”活动第二阶段,局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以下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3.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为人民服务的讲话文章;

4.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

5.毛万春《天道酬勤人勤春早》、《学先进找差距三项工作齐努力》讲话;

6.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持续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的通知》;

7.《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向新时期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杨奎烈同志学习的决定》等。

(二)教育方法

针对以上学习内容,采取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的形式,重点是个人自学。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完成学习内容,做好学习记录。同时要落实好以下“五个一”:

1.党组主要领导讲一次增强宗旨意识的党课;

2.组织一次增强宗旨意识的讨论;

3.举行一次重温入党宣誓活动;

4.立足实际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党员干部联系一家困难户,帮助解决家庭困难和问题。

“五个一”内容要结合实际认真完成,完成情况和资料存档备查。

四、活动要求

(一)组织领导。增强宗旨意识教育活动是“作风转变年”活动第二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主动为基层发展排忧解难,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监察室、机关党委和办公室要明确责任,确保增强宗旨意识教育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按时间节点进行,将各项任务抓实抓好。

(二)统筹安排。在开展增强宗旨意识教育活动中,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联系实际、统筹安排。要依据“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与“作风转变年”第二阶段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向新时期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杨奎烈同志学习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各项科技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三)联系实际。在教育过程中,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查找宗旨意识不强方面的问题,作为第二阶段 “查摆剖析、公开查找问题”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要深入剖析问题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宗旨意识得到增强,工作作风得到转变。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增强宗旨意识教育活动的做法和有关信息请及时报局监察室、办公室。

中共洛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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