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的意见
(郑政文〔2012〕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我市自2005年禁止农用车进城以来,在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政府、有关部门、西瓜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瓜农等共同参与的销售服务队伍,基本构建起了三场一店(产地交易市场、城郊临时交易市场、市区农贸市场以及农产品便利店)的西瓜销售网络,基本呈现出进城有序、产销两旺的良好局面,有效规范了我市西瓜销售秩序,不仅促进了农民增收,满足了市民的消费需求,而且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保障。随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功和郑州都市区建设的深入,为进一步巩固已有的成果,探索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服务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
大局西瓜是我市种植的传统大宗农产品之一,具有生产量大,不耐储存的特点,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居民解暑消费的主要农产品之一。切实做好西瓜购销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居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服务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我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的认识,继续做好我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做到农民、居民和政府三满意。
二、宣传引导,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一是西瓜主产地政府尤其是中牟县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发动广大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力量,使瓜农进一步认识和理解禁止农用车进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二是市级各新闻媒体和市内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加强宣传,使广大市民进一步认识到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来之不易,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好我市已取得的成果,从而自觉到政府规定的地方去购瓜;
三是市、县两级新闻媒体和西瓜主产地政府要继续宣传西瓜节、瓜乡风情游、西瓜大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西瓜知名度、美誉度,打造全国性的西瓜品牌,努力让我市的西瓜品牌走出郑州,走向全国。
三、多策并举,促进我市西瓜有序流通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遵循“完善市场、定点销售,规范管理、有序进城,产销对接、城乡互动,方便市民、服务瓜农”的指导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服务和指导我市西瓜的有序销售。
(一)科学指导生产环节中牟县政府要明确专门机构掌握上年度的西瓜种植和销售情况,科学预测预报当年的全国市场行情,加强对西瓜种植面积的宏观调控和指导,避免因盲目跟风或天气灾害等因素导致西瓜滞销;市县两级农业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搞好科研,培育适合我市西瓜种植的新品种,并做好国内外新品种的引种、试种和推广工作,不断适应市场多样化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组织力量加大销售
一是中牟县政府要采取政府奖励、补助等措施,重点发动西瓜专业合作组织、经纪人、销售大户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强产地与郑州市以外销售市场的联系,开展订单销售,构建西瓜交易电子商务平台,面向国内各大市场,不断加大外销力度。
二是中牟县各级政府要加强与各县(市)、市内各区政府、办事处的联系、协调,对于市区建立的西瓜直销点,要分配到村、到户,实行对接、定点销售,确保我市居民的西瓜消费需求。
三是市内各区政府、办事处、社区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合理规划和布局辖区内的社区便利店、西瓜直销点,做到便民利农。并组织好与中牟县政府的对接,做到人员到位、网点到位、对接到位。
(三)健全完善销售网络建立健全以“三场一店”为主体的西瓜销售网络,为我市西瓜销售提供交易平台。
一是中牟县政府要建立完善产地西瓜交易市场,免费为瓜农提供场地,使瓜农足不出县就能解决西瓜销售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现有市区大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作用,开辟城郊结合部西瓜临时交易市场,缓解在西瓜集中上市时期交易场地不足的问题;
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区农贸市场的作用,在市区农贸市场内开辟出专门区域,提供便利条件,引导瓜农等经销者入场销售西瓜。
四是积极组织农产品便利店(商场、超市、水果店、直销点)销售西瓜。要协调、引导各商场、超市设立西瓜销售专柜,鼓励、引导市区各水果店销售西瓜;西瓜上市高峰期间,市内各区政府要按照“便民利农”的原则,设立临时西瓜直销点,免费为瓜农售瓜服务,方便市民消费。
四、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一)中牟县政府是组织本辖区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西瓜的生产、组织、运输、产地市场建设和销售的职责,并承担与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内各区政府的对接职责。
(二)市内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西瓜销售进社区、家属院的第一责任单位,切实担负起协调本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农产品便利店西瓜销售和安放社区或家属院西瓜销售直销点的职责,并承担与中牟县政府、乡镇和行政村的西瓜销售对接职责,市住房保障局和市社区建设局做好配合、协助工作。同时,在所辖区域内200户以上的家属院都要开辟出专门区域安放西瓜销售直销点,为瓜农和西瓜经营者提供便利条件(安全、饮水、入厕等方面),方便市民消费。要利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对违规进入市区的农用瓜车做好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
(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是农用瓜车进城管制的第一责任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切实担负起禁止农用车进入市区的职责。在入市口设立西瓜销售服务站,对合法的西瓜运输车辆进行引导、服务,同时,文明执法、严格执法,通过教育、疏导等措施,劝阻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进入市区,对违规入市行驶的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进行治理、整顿。在西瓜上市高峰期间,市交巡警支队要根据实际需要,对西瓜运输车辆免费发放运输通行证,以保障西瓜运输畅通。
(四)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是农用瓜车禁止占用市内道路的第一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加强对占道经营瓜车的管理,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对进入市区占道经营的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进行分流、清理,为西瓜有序销售搞好服务,保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五)市供销社是在城郊四周规划租赁4个临时西瓜批发市场、保障西瓜有场地交易的第一责任单位,免费为瓜农和西瓜经营者进场交易提供服务。
(六)财政、商务、农业、交通、工商、市场发展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西瓜销售服务工作。
(七)市西瓜销售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政府西瓜销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承担全市西瓜销售服务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有关责任部门的协调、监督、检查和落实职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配合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对原有的郑州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西瓜办”),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全市西瓜有序销售的组织、服务、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要对原有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明确专职领导和专职人员,把西瓜销售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政令畅通,组织有力,服务到位。
(二)加大扶持,确保硬件设施投入到位为了切实把我市的西瓜销售服务工作做好、做出成效,市政府每年要拿出专门资金用于全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对市郊布局租赁的临时西瓜交易市场,租赁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拨付;对市内各西瓜临时直销点、瓜棚等建设资金由政府全额拨付,以确保西瓜销售硬件设施设备及时到位。
(三)落实责任,建立考评机制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将纳入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考核评比范围。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年度考评机制,拿出专门资金对在西瓜销售服务工作中目标完成好、工作落实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进行奖励。对在西瓜销售服务工作中目标完成不好、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每年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结束后,根据当年工作成效,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西瓜主产区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