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2012年度天津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的通知
(建科〔2012〕4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工法开发与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经我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天津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评为企业级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属于全市领先水平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工法中采用的“四新”技术已经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
(三)工法经过工程实际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工法的整体技术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不得存在 知识产权纠纷;
(五)整体技术或装备立足于国内,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
(六)每项工法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2家,完成单位之间不存在上下级或控股关系;
(七)工法文本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图文并茂,能指导施工。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二、申报资料
(一)《天津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工法文本;
(三)企业级工法的批准文件;
(四)经专业技术情报部门提供的工法关键技术的科技查新报告;关键技术鉴定(评估)证书,关键技术应经国家或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专家委员会审查;工程应用证明、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等相关材料(可提供科技成果获奖证明、关键技术专利证书等);
(五)反映实际施工中工法操作要点的照片(十张)、介绍工法的dvd录像演示光盘,dvd录像演示光盘应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
(六)其他要求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资料申报前应经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各企业上级主管单位择优推荐上报;
(二)本通知中需填报的《天津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书》(详见附件),请登陆天津建设网(www.tjcac.gov.cn) ,从市建设交通委文件栏目中下载。
四、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按照以上所述提供资料顺序,用a4纸打印,软皮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以及相关资料电子版,报送至市建设交通委建筑节能和科技处。
五、评审工作
天津市级工程建设施工工法评审工作委托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为市级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的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将颁发市级工程建设施工工法证书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程建设施工工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云立祥;联系电话:27129773
电子邮箱:yunlixiang814@126.com;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
附件: 天津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书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
天津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书
(年度)
(年度)
工法名称
申报单位
主管单位
申报时间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印制
二〇一二年印制
工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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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 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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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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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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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完 成 者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所在工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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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法应用的工程名称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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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法关键技术名称及鉴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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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法关键技术获成果奖励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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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指第一完成单位;主要完成者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人;表中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工法内容简述: |
关键技术及保密点:(有专利法权的,请注名专利号): |
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包括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水平比较): |
工法应用情况及推广应用前景: |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工法主要完成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公 章) |
主管单位 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 (公 章) |
专家评审意见 | 评审组长: 年 月 日 |
市建交委审定意见 | 年 月 日 (公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