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2年5月1日)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顿提升住宿餐饮企业经营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居民,服务游客,增强我县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推进休闲旅游名县建设步伐。现将本次整治专项行动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本次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从3月1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历时3个月时间。全县辖区内所有住宿餐饮企业,重点是县城主城区、各旅游沿线、景点景区住宿餐饮企业、农家游、快餐店和各类小型餐饮摊点均在整治行动范围。主题是:改善食宿环境,提高质量标准,提升服务水平,为创建文明县城,推进旅游名县建设增光添彩。重点开展五项整治,强化五项举措,实现五个提升,为居民和游客提供一个良好舒服的住宿环境,为我市创建国际旅游城市奠定基础和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整治行动内容和标准
开展五项整治,实现五个提升。
(一)整治住宿环境,做到洁净亮美,提升硬件水平。
更换陈旧设施,美化整体环境,店内店外洁净亮美。店面美观,门头牌匾设施规范,外墙立面(玻璃橱窗)干净整洁,远离污染源,不出店、不占道经营。店内整洁,设施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损无痕,摆放整齐有序;窗明几净,配件齐全,洁净清新,无卫生死角,无(蚊、蝇、鼠、蟑螂)四害。(责任单位:食安办、卫生局、城管局、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
(二)整治饭菜质量,做到新特精雅,提升菜品档次
注重菜品安全,讲究饭菜质量,研究创新地方菜品。菜品选料精良、新鲜,制作装盘规范、自然美观、口味适宜、卫生安全;积极挖掘整理传统菜肴,传承推广地方名宴、名菜,名点,创新特色菜肴,弘扬围场特色饮食文化;杜绝出售腐烂变质食品,不出售国家禁止销售的野生保护动植物。(责任单位:商务局、食安办、接待办、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
(三)整治服务态度,做到热情周到,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员工培训,掌握服务技能,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做到热情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仪容仪表规范端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旅游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接待办、县文明办)。
(四)整治定价体系,做到合理公道,提升诚信形象
规范合理定价,实行明码标价,积极倡导文明消费。价格透明公开,提示顾客适量点菜,合理膳食;推行小份菜碟,提供打包、存酒等服务,减少浪费,引导文明消费;诚实守信,不以任何理由哄抬价格,欺骗、坑害消费者;不得以“自带酒水”等行为拒绝消费者开具发票;不得利用消费卡、店堂告示、声明、通知等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强制向消费者推销消毒碗筷等商品。(责任单位:物价局、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五)整治企业管理,做到规范有序,提升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行业标准。遵守餐饮业各项政策,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到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相关服务,卫生标准,员工符合上岗资格,持证上岗,身体健康,统一着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在显要位置公布张贴消费者投诉电话,为消费者维护提供便利和支持。(责任单位:商务局、旅游局、食安办、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本次整治行动采取边检查,边整改,边督导,边提升的工作方法,强化五项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推广整治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在全县树立人人都是围场形象,处处体现名城精彩的服务理念。召开动员会,各种形式座谈会动员部署,相关协会向住宿餐饮企业发出倡议引导发动,新闻媒体开设整治行动专栏报道整治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及成功经验,提高公众对整治行动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重视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主体责任,激发整改热情
住宿餐饮企业是此次整治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协会的倡导活动,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强服务,讲诚信,树形象,改善环境,提档升级。要对照行业标准和本次整治行动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提高。要注重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定时组织员工学习,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激发企业内部活力,增强企业提升整体水平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商务、劳动等部门要针对职业道德,岗位职责,顾客的饮食习惯和心理,饮食卫生基础知识,餐饮服务安全,服务礼仪等方面对住宿餐饮企业服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做到普通员工全员培训,专业岗位专业培训。领导岗位特殊培训。
(三)强化检查督导,确保整洁质量
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组织、督导整治提升工作。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督导组,对县城主城区、旅游沿线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责令企业限时整改,一次不达标,提出整改建议;二次不达标,进行停业整顿;三次不达标,吊销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部署、检查和落实。各乡镇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成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检查、整改,切实做好本辖区的住宿餐饮质量提升整治工作。
(四)强化标杆培树,提升行业水平
在全县住宿餐饮行业开展“优质服务,诚信经营示范点”和“金牌服务员”、“星级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拟评选出2家优质服务诚信经营示范点,3名金牌服务员,8名星级服务标兵,树立行业标杆,先进典型。组织评选在挖掘传承推广传统名宴、名菜、名点和创新特色菜品的优秀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奖罚分明,对于先进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及相关政策扶持;对于整治效果差、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现有评星评钻等相关评优、升级资格。
(五)强化社会监督,促进整改提升
要充分发挥商务部门12312、工商部门1231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物价部门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广泛发动群众,加强社会监督。各新闻媒体开设百姓热线,加强明查暗访,对百姓关注的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曝光反面典型,促进整改提升。
附件: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督导组及宣传组成员名单
3.住宿企业整治检查标准(略)
4.餐饮企业整治检查标准(略)
附件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县政府决定成立“全县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各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组 长:陆 媛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阜民 宣传部副部长
刘福恩 商务局局长
程雅杰 食安办主任
成 员:刘爱民 接待办主任
彭光荣 商务局副局长
秦宝利 旅游局副局长
张金霞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徐晓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赵建军 卫生局副局长
魏志刚 地税局副局长
王志杰 城管局执法队队长
王耀忠 公安局副局长
李国华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郝振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宣青山 物价局副局长
张兴军 文明办副主任
孙国莲 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韩永富 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住宿餐饮业质量整治提升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局长刘福恩担任。设3个督导组,1个宣传组(名单附后),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检查督导组,负责本乡镇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检查督导工作。
各部门具体分工:
商务部门:负责全县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行动组织协调、规范指导和信息反馈,并牵头负责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
旅游部门:牵头负责住宿企业质量提升整治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安办:负责加强对餐饮行业卫生条件及经营环境的检查整治。进一步改善卫生条件,与相关部门联合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餐饮企业。对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企业坚决予以关闭,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抓好住宿餐饮企业的公共环境卫生检查整治,营造干净,卫生的住宿就餐环境。
工商行政部门:负责队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依法核发营业执照;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牵头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地税部门:负责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住宿餐饮企业,依法核发税务登记证;督导企业按要求完善账目,对住宿餐饮企业的偷税行为进行查处。
物价部门:负责加强价格管理,严厉查处价格欺诈行为。
宣传部: 负责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
接待办:负责督导住宿餐饮企业进行整治工作。
文明办: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和推行文明服务,提升窗口单位,优质诚信水平。
环保部门:负责督导住宿餐饮企业规范油烟排放,污水排放。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违法出店,占道经营行为和沿街餐饮摊点的整治,规范门头牌匾,外墙立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对各住宿餐饮企业的从业人员(服务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餐饮企业的从业人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餐饮企业使用的贸易结算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检查。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各住宿餐饮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检查指导,消灭火灾隐患;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大力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常识。
各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一把”乡镇长均为此次整治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此次整治行动。要按照“属地管理、规范指导、落实责任、整治提升”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部署落实。要做到目标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责任到人,确保取得实效。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专题培训,组织专门工作组分片包干,以重点整顿单位为切入点,动员辖区内各住宿餐饮服务企业,对照标准,自查自纠,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要广泛采用检查公示,等级评定,扶持奖励,典型示范等措施,创建餐饮服务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带头,全面推进。县住宿餐饮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2:
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督导组及宣传组成员名单
第一督导组:
组长:程雅杰(食安办主任)
成员:食安办、商务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公安局、地税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负责对围场镇辖区内的住宿餐饮企业进行检查督导。
第二督导组:
组长:秦宝利(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商务局、旅游局、食安办、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地税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负责对坝上景区景点住宿餐饮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督导组:
组长:彭光荣(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商务局、旅游局、食安办、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卫生局、地税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负责对旅游沿线重点乡镇住宿餐饮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宣传组:
组长:刘阜民(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商务局、旅游局、食安办、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负责对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反馈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