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命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为重庆市生态县的函
(渝环函〔2012〕21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
根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审核后认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达到重庆市生态县建设标准。2012年4月24日,我局在市级媒体上对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拟命名为重庆市生态县事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问题来访、来电和来信。经研究,决定授予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为重庆市生态县称号。
特此函告。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命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为重庆市生态县的函
(渝环函〔2012〕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