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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关于启用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账户新户名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相应调整的通知》(沪建委[2011]202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更名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2012年5月3日起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启用新户名: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从2012年5月3日原户名停用。银行账号和开户银行不变。

启用样式:

户名: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账号:3100150250005002177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二支行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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