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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颁发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通知[2012]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通知〔2012〕24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逐步建立设计合理、运行规范、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加快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制模式和具体内容

(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综合考虑乡镇规模、经济基础、发展潜力等方面因素,对青龙镇、马圈子镇继续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1.分级管理。县与乡镇财政收支实行分级管理,在没有设立乡镇金库的情况下,收入按属地征收的原则先集中上缴县金库。乡镇解库收入由县财政分别登统,年终按体制结算。

2.支出定责。县财政负担教师工资、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支出;乡镇政府负担乡镇本级人员支出、保证乡镇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乡镇财政自行安排的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补助村级支出、旧债偿还等,按规定分担的乡镇教育、卫生、文化及其他事业发展支出,以及按照乡镇职能范围应由乡镇承担的其他支出等。

3.收入分享。按照属地征管的原则,乡镇所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营业税的50%、资源税的20%、企业所得税的5%、个人所得税的15%、耕地占用税的70%划归乡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其他收入等作为乡镇固定收入。

4.权责统一。以2010年乡镇实际征收入库数为测算基数,剔除一次性税收后,综合考虑乡镇税源增减变动因素,按照各税种分享比例和适当的增长比例,测算核定乡镇级财政收入基数。乡镇人员经费按乡镇年初实有人数和实际执行的工资标准测算核定(含应由单位负担的各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乡镇正常公用经费(含公用取暖费)按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年人均5000元、离退休人数年人均1000元的标准核定;车辆运行及维修费用每个乡镇按2辆核定,每辆车年包干费用30000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补助村级支出根据政策标准核定。体制执行期间,上级出台统一政策性增资,根据上级转移支付测算标准补助乡镇,除此之外的增人增资由乡镇自行负担。

按体制测算核定收支基数后,收入基数大于支出基数的乡镇实行定额上解,支出基数大于收入基数的乡镇实行定额补助。年度内组织的收入超基数部分全额返还乡镇;完不成收入基数的,短收部分由乡镇自行负担,并按短收数相应扣减乡镇支出基数。

(二)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对除青龙镇、马圈子镇以外的23个乡镇实行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1.收支统管。乡镇作为县财政的预算单位,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税务部门在乡镇辖区内组织征收的各项税收集中上缴县金库。乡镇支出由县财政按统一标准和时间进度进行拨付。

2.核定支出。乡镇人员经费按乡镇年初实有人数和实际执行的工资标准测算核定;乡镇正常公用经费(含公用取暖费)按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年人均5000元、离退休人数年人均1000元的标准核定;车辆运行及维修费用每个乡镇按2辆核定,每辆车年包干费用30000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补助村级支出根据政策标准核定。体制执行期间,编制内增人及政策性增资由县财政统一核定拨付。

3.收入激励。为解决税务部门征管力量不足问题,强化税源监管,发挥乡镇协税护税作用,县政府以2010年乡镇实际征收入库数为测算基数,剔除一次性税收后,综合考虑税源增减变动因素,按各税种分享比例,下达指导性收入计划。乡镇所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营业税的80%、资源税的20%、企业所得税的10%、个人所得税的20%、耕地占用税的70%划归乡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其他收入等100%划归乡镇。

年度内完成指导性收入计划的,固定税源超收部分80%奖励乡镇,引进总部经济的乡镇级收入全额奖励乡镇。返还资金主要用于消化债务、弥补经费不足和事业发展支出;未完成指导性收入计划的,县财政只保证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

4.节支留用。乡镇核定支出后,对通过严格管理、压减人员、厉行节约等措施节省下来的资金由乡镇自主支配使用。

二、相关政策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鼓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发〔2011〕30号)精神,对乡镇牵头招商引资的项目,经县政府审核确定税源归属为县级的,其实现的乡镇级收入的50%奖励项目引进乡镇;税源归属为乡镇级,项目坐落其他乡镇的,其实现的乡镇级收入的70%奖励引进项目乡镇,30%奖励项目坐落地乡镇。引进总部经济企业的乡镇,其实现的乡镇级收入经县财政、税务部门核实后全部返还乡镇。

(二)为增强乡镇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清理征收工作的通知》(青财〔2011〕102号)精神,对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清理征收耕地占用税的乡镇,实行“三七分成”的激励政策,即各乡镇辖区内实际征收入库的耕地占用税的70%奖励乡镇。凡县属及以上企业、建筑房地产、承秦高速公路以及县级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清理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全额留归县本级,乡镇不参与分成。

(三)为防止税源流失,鼓励在乡镇辖区内登记注册交通运输类企业,其实现的乡镇级收入全额返还乡镇。剥岩类工程按属地征管的原则,对乡镇通过协税护税组织征收的县属以下企业实现的乡镇级收入的50%,作为奖励返还乡镇。

(四)对维护辖区内工业园区和县属重点企业外部环境较为突出的乡镇,年终视维稳效果及贡献程度给予奖励。

(五)县财政根据支出基数和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按时间进度拨付资金,各乡镇超过指导性收入计划部分实行“超收即返”政策。各乡镇申请拨付超收资金时,需向县财政写出申请,明确超收返还资金的具体用途,经核准后拨付。

(六)加强税源管理,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县财政根据各乡镇实有固定税源情况,依据财政税收数据分析系统,对各乡镇的税源按属地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税源档案。对乡镇辖区内新增税源企业(含引进的总部经济企业),由县税务、财政部门共同确定税源归属。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内所属企业实现的各项税费暂时全部归属县本级,待相关政策明确后,另行划分税源归属。

(七)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各乡镇要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制订偿还计划,加大清欠力度,逐步消化历史债务。

三、体制执行期限

本体制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如遇国家财税体制调整,本体制也将随之调整。具体内容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县本级专享收入范围

2.县属以上企业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1:
县本级专享收入范围

1.国税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税收;

2.代开发票等一次性税收;

3.建筑、房地产业的税收;

4.金融保险业和信用社系统缴纳的各项税收;

5.承秦高速公路建设、新民居工程的各项税费;

6.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收入、排污费、水资源费、基金收入等;

7.县属以上企业(含县属以上企业改制后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收。

附件2:
县属以上企业名单

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庙沟铁矿

青龙满族自治县天驰铁业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天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天驰鑫利铁业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秦皇岛首秦龙汇矿业有限公司

秦皇岛首秦龙汇矿业有限公司宏达铁矿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青龙营业厅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龙县分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青龙满族自治县分公司

河北省通信公司青龙满族自治县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龙满族自治县分公司

河北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青龙燕山路营业厅

河北广电网络集团秦皇岛燕山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冀斯巴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庞大汽贸青龙车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

秦皇岛市庞大顺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冀东解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

河北通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

秦皇岛庞大永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羽佳蚕丝有限公司

河北省秦皇岛市云冠栲胶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华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三泰阳光牧业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恒化工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医院

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冶金铸造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鑫旺工贸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鑫昌铁业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肖营子兴源铁选厂

青龙满族自治县长城铁选厂

青龙满族自治县永平矿业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添赢有色金属开发有限公司平方子金选厂

青龙满族自治县石油产品经销处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招待所

青龙满族自治县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普林赞威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炮手堡子宏达铁矿

青龙满族自治县吉祥恒商贸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吉祥恒矿业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桓燚地毯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鸿宇集团龙宇高清晰数字印刷版制造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鸿宇集团龙翔制钉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鸿宇集团宏达包装箱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鸿宇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宏文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恒益矿业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富鹏天雅制衣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都山林场

青龙满族自治县鼎益矿业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茨榆山铁矿

汇达铁矿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产业聚集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治县民政婚庆服务中心

秦皇岛中红三融农牧有限公司

秦皇岛中红三融农牧有限公司养殖服务分公司

秦皇岛桃林水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秦皇岛桃林山泉水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河流域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天源水泥厂

秦皇岛市金福木业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家惠商贸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

秦皇岛市家惠商贸有限公司青龙燕山分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八方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秦皇岛市丰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丰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兴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青龙分公司

秦皇岛青龙恒力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秦皇岛金哲能源有限公司

开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秦皇岛电力公司青龙供电分公司

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

河北省桃林口水库管理局

秦皇岛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分公司

其他应归属县本级收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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