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卫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陵府办[2012]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卫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陵府办〔2012〕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推进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陵委办〔2012〕4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卫生系统项目建设,县政府决定成立卫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国义(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詹 良(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陈白灵(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郭巨明(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 锋(县卫生局副局长)
吴定国(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何一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智毅(县审计局副局长)
黄齐亮(陵水供电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黎白平(县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
王 刚(陵水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詹良兼任,副主任由陈白灵、杨峰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