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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海南昌江分卷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昌府办函[2012]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海南昌江分卷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昌府办函〔2012〕22号)


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编纂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的通知》(琼民地字〔2011〕6号)要求,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海南昌江分卷的编纂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海南昌江分卷编纂委员会,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卓上雄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刘 青 县政府办副主任

林素英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瑞安 县民政局副局长

孙唐康 县志办副主任

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负责对编纂工作的学术指导,聘请熟悉县情、乡情,责任心强、文字功底扎实的专家学者具体承担编纂工作,同时吸收史志爱好者、社会专业人士参与编纂工作,办公室主任林素英(兼)。编委会及其办公室工作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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