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海南昌江分卷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昌府办函〔2012〕22号)
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编纂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的通知》(琼民地字〔2011〕6号)要求,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海南昌江分卷的编纂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海南昌江分卷编纂委员会,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卓上雄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刘 青 县政府办副主任
林素英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瑞安 县民政局副局长
孙唐康 县志办副主任
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负责对编纂工作的学术指导,聘请熟悉县情、乡情,责任心强、文字功底扎实的专家学者具体承担编纂工作,同时吸收史志爱好者、社会专业人士参与编纂工作,办公室主任林素英(兼)。编委会及其办公室工作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