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景政办发[2012]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蓝伶俐

副组长:郑建强

成 员:沈才忠(县府办主任)

余晓军(县发改局局长)

毛南荣(县水利局局长)

叶 峰(县财政局局长)

毛华庆〔县农办(扶贫办)主任〕

叶玉琪(县农业局局长)

陈丽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潘文彬(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利局,由毛南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远明(县水利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