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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新中国大厦负一层入户摸查工作的通告


【颁发部门】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新中国大厦负一层各业主:

为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尽快推进“新中国大厦负一层”产权问题的处理,前一阶段我局曾对“新中国大厦负一层”开展产权现场摸查工作,收取的相关资料已分类整理,并联系部分业主前来申办产权预告登记。为切实解决“新中国大厦负一层”的产权问题,我局会同荔湾区委维稳办、荔湾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将对“新中国大厦负一层”开展逐户上门摸查及测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摸查目的

通过摸查,核清商铺产权来源,确认商铺权属人,为下一步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提供合法依据。本次核查结果将作为产权登记的重要依据,本次摸查未提供合法权属来源的商铺,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不予进行产权登记。如需获得产权确认,应由产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房地产登记部门依据法院裁定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二、摸查范围

“新中国大厦负一层”全部商铺,各业主需按照各自商铺安排的摸查时间到达现场配合本次入户摸查及测绘工作。

三、入户摸查的具体时间安排

本次入户摸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6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30),各商铺具体入户摸查时间详见《新中国大厦负一层产权入户摸查安排时间表》。若未能在安排时间内参与本次入户摸查,可在本次入户摸查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致电联系了解有关情况或于办公时间自行将资料提交至荔湾区文化公园内的十三行管委会(水产馆旁)(联系电话:18211574945)。

四、入户摸查应提交的资料

入户摸查期间,各业主提交房屋权利归属的相关资料包括购房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发票或收费收据等,上述资料均收取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由提供人签名确认无误)。请各业主先行做好准备工作,届时我局将在入户摸查时向业主收取资料并开具资料收取回执。曾参与前一次产权摸查并已提交资料的业主也可按照各自商铺安排的摸查时间到达现场凭身份证申领资料收取回执。

特此通告。

附件:新中国大厦负一层产权入户摸查安排时间表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新中国大厦负一层产权入户摸查

安排时间表

序号

办理时间

铺号

备注

1

5月21日

a区01~10号铺

b区01~10号铺

c区01~10号铺

d区01~10号铺

e区01~10号铺

2

5月22日

a区11~20号铺

b区11~20号铺

c区11~20号铺

d区11~20号铺

e区11~20号铺

3

5月23日

a区21~30号铺

b区21~30号铺

c区21~30号铺

d区21~30号铺

e区21~30号铺

4

5月24日

a区31~40号铺

b区31~40号铺

c区31~40号铺

d区31~40号铺

e区31~40号铺

5

5月25日

a区41~50号铺

b区41~50号铺

c区41~50号铺

d区41~50号铺

e区41~50号铺

6

5月28日

a区51~60号铺

b区51~60号铺

c区51~60号铺

d区51~60号铺

e区51~64号铺

7

5月29日

a区61~73号铺

b区61~70号铺

c区61~70号铺

d区61~80号铺

8

5月30日

b区71~90号铺

c区71~77号铺

d区81~100号铺

9

5月31日

b区91~102号铺

d区101~140号铺

10

6月1日

d区141~161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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