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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字[2012]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陕政字〔2012〕3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省政府有关领导工作变动,经研究决定,对部分领导同志暂增加以下分工:

江泽林同志,增加分工商务、旅游方面的工作,并联系相关部门和企业。

郑小明同志,增加分工民族宗教、文物、对台方面的工作。

李金柱同志,增加分工工商管理方面的工作。

其他领导同志分工不变。

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负责人,也随省政府部分领导分工变化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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