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准予上海宏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沪保监复[2012]162号) 上海宏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宏展保险代理公司动用保证金之请示》(上海宏展[2012]00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已于2012年5月注销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现批准你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