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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沈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沈政办发[2012]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2〕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实际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及其他标准化合约类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和企业名称中带有"交易所"字样的企业进行整顿规范;指导市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内的交易场所进行日常监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祁鸣 副市长

副组长:刘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智天 市金融办主任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农经委、市林业局、市服务业委、市文广局、市金融办、市法制办、市国资委、市工商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平区政府、沈河区政府、铁西区政府、皇姑区政府、大东区政府、东陵(浑南新区)区政府、辽中县政府,辽宁银监局、辽宁证监局、辽宁保监局、人民银行沈阳营管部相关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主要领导兼任。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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