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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颁发部门】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横琴新区统筹委,各区、经济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粤发改办高技术函〔2012〕118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抓紧组织相关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按照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的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指导项目单位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前,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ndrc.jhgl.org/xxcyh)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12年5月27日前将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一式五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略)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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