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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喀署办发[2012]9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
(喀署办发[2012]9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

2012年4月,行署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正版化工作的通知》(喀署办发[2012]62号),对各县市、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部分县市和单位都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了此项工作,但部分县市和单位对此项工作不重视,影响了全地区的工作进度。现将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开展政府软件正版化情况通报如下,望没有开展此项工作和进度缓慢的县市、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按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

附件: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进度表(略)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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