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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固原市生态殡葬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办发[2012]6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固原市生态殡葬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2〕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推动市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2011年第86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成立固原市生态殡葬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守银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大素  市民政局局长
师淑莲  原州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 朴  市发改委主任
呼延俊杰 市财政局局长
李少军  市国土局局长
张汉俭  市环保局局长
童全成  市卫生局局长
成世杰  市住建局局长
马宝福  市交通局局长
周文贵  市林业局局长
杨志平  市水务局局长
任立新  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
杨彦贵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马慧琴  市工商局局长
冯国瑞  市供电局局长
尹聚仁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宏钰  市殡葬管理所所长、市殡仪馆馆长
刘树江  宁夏江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杨大素兼办公室主任,尹聚仁兼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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