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2年重庆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发文字号】 渝环发[2012]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2年重庆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渝环发〔2012〕36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万州、万盛、双桥经开区环保局,市环保局北部新区环保分局:

现将《2012年重庆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2012年重庆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更好地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环境保护和创模工作氛围,根据重庆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宣〔2012〕35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2年重庆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渝环发〔2012〕11号)和环保部《关于做好2012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64号)工作部署,拟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7月1日

二、活动主题

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建幸福和谐宜居市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重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生态立市、环境优先”战略,通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质。

(二)宣传重庆直辖十五年以来,重庆环保事业的发展、取得的成就,以及环保工作服务地方建设、优化经济发展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机制创新。

(三)宣传重庆创模工作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就。集中宣传各项创模工作、工程和指标完成情况,展示“六大任务、八大工程”建设成果,宣传创模“环境质量上台阶、基础设施上台阶、环境管理上台阶”目标实现情况,宣传市民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和环境质量的提升与改善。宣传重庆环保工作和创模的特色、亮点,以及典型人物、事例等,展示重庆市各行各业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和创模工作的情况。

(四)进一步整合和动员各级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和方式,扎实推进创模宣传“十进”活动,全面提升创模知晓度和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

四、工作安排

(一)市级宣传活动安排

1.重庆市创模成果暨摄影、书法大赛获奖作品巡展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6月3日

地点:人民广场

主要内容:于2月启动重庆市创模成就摄影、书法大赛,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以反映创模成效及创模前后环境对比的摄影作品,以及书法作品,获奖作品制作成展板在全市巡展,6月3日举办首场展览启动仪式。

2.重庆市直辖十五周年环境保护工作暨2012年“六·五”环保新闻发布会

时间:6月4日

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主要内容:市政府领导发布重庆市直辖十五周年环保成就、重庆创模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全面达标,以及2011年全市环境状况、总量减排、环保优化经济发展、库区水环境保护和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等新闻。

3. 百万青少年创模志愿大行动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6月5日

地点:西南大学

主要内容:青少年创模志愿者充分发挥“以一传百”的作用,倡议并带动百万青少年积极参与创模宣传活动。

4.“创模进万家暨创模绿色家庭评选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6月6日

地点:南岸区正扬广场

主要内容:开展创模宣传进家庭,组织创模绿色家庭评选活动,6月6日启动并现场展示家庭环保作品制作。

5.重庆市创模成果暨摄影、书法大赛获奖作品巡展活动

时间:6月3日-7月1日

地点:主城各区

具体安排:

渝中区: 6月3日-5日

江北区:6月6日-7日

渝北区:6月8日-10日

北部新区:6月11日-13日

南岸区:6月14日-16日

巴南区:6月17日-19日

九龙坡区:6月20日-22日

大渡口区:6月23日-25日

沙坪坝区:6月26日-28日

北碚区:6月29日-7月1日

主要内容:创模成就摄影、书法大赛获奖作品在主城各区进行巡展。市环保宣教中心负责布展,主城九区和北部新区负责落实展出场地、现场安保等相关工作。

6.“六·五”系列新闻宣传

时间:6月1日-30日

主要内容:

(1)组织各类活动宣传报道:组织协调中央、境外和市级等各级各类媒体围绕“六·五”系列活动开展新闻宣传报道。

(2)系列创模专题宣传:重庆电视台《天天630》“老王看创模”专题报道;进一步优化8个重庆创模专题网页(新华网重庆频道、凤凰网重庆频道、华龙网、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环保局公众信息网、重庆环保在线、重庆环境网、重庆固废网),全面宣传报道创模工作。

(3)重庆创模专版宣传:策划并推出《中国环境报》专版2个、《重庆日报》专版1个,全面反映重庆直辖十五来环保取得的重大成就和重庆创模取得的积极成效。

7.重庆环保自有各类载体宣传

时间:6月1日-30日

主要内容:重庆创模手机报连续编发创模专题8期;重庆环保官方微博(新浪、腾讯、新华)开设创模专题发布创模动态信息;《重庆环保》内刊出重庆创模专刊1期;在重庆环保12座t型屏和75面落地信息屏加大创模信息发布密度。

(二)区县(自治县)宣传活动安排

时间:6月1日-30日

主要内容:

1.主城九区和北部新区结合创模工作创新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月活动,特别是结合创模宣传“十进”,组织开展一些与市民贴近的、受群众欢迎的、对提升高创模知晓度和满意度有效的、持续性的宣传活动。

2.主城九区和北部新区以外其他区县(自治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环保工作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月活动。

3.各区县(自治县)积极利用区县媒体开新闻宣传,开设专题专栏,并结合重庆直辖十五年召开环保工作新闻通气会及组织现场采访等形式,策划为期1个月的系列采访报道。

4.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积极协调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月活动,同时,充分利用辖区内各种宣传平台,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

本次宣传月活动是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把活动开展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创模工作统筹部署安排,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开宣传月活动。

(二)突出主题,创新形式

今年是创模冲刺年,各区县(自治县),特别是主城九区、北部新区和创市模区县(自治县)要紧紧围绕创模工作开展本次宣传周活动,要突出“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建幸福和谐宜居市”这一宣传主题,积极参与全市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同时,要突出区域特色,凸现地方特点,创新方式,创新内容,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创模和环境保护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多方合作,协调联动

市级和各区县(自治县)在活动在主题上相互呼应,在内容上互相补充,在效果上相互促进,全市上下形成宣传的强大合力和集中声势。要主动加强与宣传、教育、广电、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善于借助社会力量,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及环保志愿者参与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动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四)贴近实际,讲求效果

各区县(自治县)在宣传活动中要因地制宜,注重结合,突出效果。宣传周活动要结合环保工作,要结合创模宣传,要结合群众需求,要贴近实际,要贴近群众,李贴近生活。要以本次宣传周为契机和平台,重点宣传重庆环境质量的改善、重庆创模取得的成就、环境保护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和环保工作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所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以及重庆环保事业的长足发展。要善于借助媒体的力量,提高正面引导能力,强化价值导向,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辐射效应,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

(五)加强总结,及时报送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挖掘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并将总结报告和宣传活动有关图(声)像资料报市环保局(联系人:陈钰立,89181879,传真:89181961,电子邮箱:cq63631424@sina.com)。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