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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组织参加卫生部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暨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便函[2012]0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组织参加卫生部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暨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内卫便函〔2012〕052号 )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新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部署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卫生部将于2012年5月15日召开视频会议,现将我区组织参加视频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5月15日上午10~11时。

二、会议内容

1.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部署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

三、会议地点

1.卫生部设主会场;

2.卫生厅、盟市卫生局、有条件的医院及旗县卫生局设分会场。会议使用卫生系统内部视频会议网络。卫生厅分会场在卫生厅二楼视频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1.卫生厅会场:厅领导、医政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厅直属各医院及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主要负责人,药学、医务、信息、感染等部门负责人各1人。

2.盟市、旗县卫生局分会场:卫生局局长、医政科科长、二级以上医院主要负责人及药学、医务、信息、感染等部门负责人。

3.医院分会场:院领导,药学、医务、信息、感染及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请各分会场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计划参会人数于2012年5月13日15点前报卫生厅医政处。

联 系 人:卫生厅医政处 杨古力

联系电话:0471-6612029(传真)

电子邮箱:yangguliygl@163.com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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