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凉府办函〔2012〕10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凉府办函〔2012〕32号)要求,由州政府应急办、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防震减灾局、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州水务局、州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组成的州政府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情况督导检查组于2012年3月3日-3月24日对全州17个县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州督导组采用看、访、查等方式,进行了深入各县市实地检查,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县市人民政府的专题工作汇报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介绍,交换了意见。目前,各县市正积极准备汛前防灾的各项工作,着手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努力推进各项防灾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充分体现了各地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情况。各县市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的通知》(凉府办函〔2011〕120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汛期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的通知》(凉府办函〔2011〕121号)等要求,基本开展了方案制定、选址及建设,并在重要地质灾害预案点设置了公示牌;建立落实汛期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监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发放。应急避让场所建设有序推进,全州共完成了207处(表1)。
(二)避让搬迁项目完成情况。各县市重视避让搬迁安置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全部完成了搬迁任务。搬迁经费都已足额支付,并进行了老房子拆除、宅基地复垦,准备了竣工材料,部分县完成了资金审计。截止2011年底,全州共实施3157户13000余人的避让搬迁,2011年度下达的1987户将在今年内实施完成。
表1: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场所建设完成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县市 | 避险场所建设数(处) | 备 注 |
| 序号 | 县市 | 避险场所建设数(处) | 备 注 |
1 | 甘洛 | 4 |
| 10 | 会东 | 5 | 计划再建20处 | |
2 | 越西 | 5 | 其中综合利用2处 | 11 | 宁南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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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冕宁 | 4 |
| 12 | 普格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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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喜德 | 2 |
| 13 | 雷波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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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昌 | 31 | 计划建设60处 | 14 | 美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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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德昌 | 8 | 其中1处筹建 | 15 | 金阳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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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木里 | 3 | 计划50处 | 16 | 昭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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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盐源 | 4 | 计划232处 | 17 | 布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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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会理 | 6 | 计划再建26处 | 合计 | 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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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展情况。截止2011年底,全州已立项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共22处,其中越西(1处)、喜德(2处)、冕宁(1处)、西昌(1处)、德昌(1处)、木里(1处)、盐源(2处)、会理(3处)、宁南(3处)、普格(2处)、雷波(1处)、美姑(2处)、金阳(1处)、布拖(1处)。2010年以前省厅下达的13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已经全部竣工(其中7处通过省厅组织的最终验收,2处通过初步验收,4处待初步验收);2010年省厅下达的治理项目正按程序顺利推进。
涉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县有甘洛(2处)、冕宁(2处)、会理(2处)、会东(1处)共7处,其中2处主体工程已竣工,1处正在施工,2处招标已结束,等待省厅开工批复,1处正在进行施工单位招标前期工作。地质遗迹保护项目有雷波县马湖地质遗迹保护和螺髻山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共2处,其中马湖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已实施完成并初验,待省厅组织终验,螺髻山地质遗迹保护项目正有序推进。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落实情况。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编制均已落实,配备有人员,工作经费、应急经费及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但人员到位情况普遍较差,专业人员严重不足。
(五)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情况。各县市已着手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应急预案。但由于各地换届刚刚结束,各预案点第一、二、三责任人及监测人员正在落实之中。
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在本次检查过程中也发现各地存在一些问题和工作上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灾工作任务艰巨。我州地质环境脆弱,地质构造复杂,岩层破碎,江河纵横,山高谷深,地形切割大,是全省地质灾害最高发、最易发区,金沙江深切、雅砻江深切,地形高差悬殊,地质灾害隐患点众多,并呈连年上升态势,加之近年来人类工程活动加剧、极端灾害性气象条件频繁出现,引发了大量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致使防灾工作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二)工程建设项目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问题依然突出。
我州水电工程、公路建设、矿业开发等重大在建项目多,施工战线长,时间跨度大,且大都在高山峡谷中,业主和施工人员识灾防灾的意识差,多数建设项目和矿山未建立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且无专门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人员,防灾责任、制度、措施落实不完全到位,特别是雨情、水情、灾情信息传递不通畅,工程施工不规范等,存在较多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
(三)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滞后,经费保障不足。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少、任务重的矛盾突出,专职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17个县地环机构和编制落实虽已基本落实,但专职人员大多不能及时到位,普遍只有1-2名从事地环管理的人员,且多数还兼职其他工作。部分县经费不足,没有将工作和应急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四)避险场所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部分县无实质进展。除冕宁、雷波、盐源、会理、宁南等县在避险场所建设上有一定投入外,其他县基本上是利用乡镇卫生院、学校操场、农贸市场等已有场所,实质投入不大,配套设施设备缺乏,物资储备欠缺。
三、下步工作建议
各地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这一民生工程。重点抓好下列工作的落实。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责任到人,有效推进防灾体系建设。各地应认真落实省政府“切实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操着层面”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避让在先”的工作原则,立足于“防”,重点在“避让”上下功夫,特别注重政府的责任主体,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主体,村、组基层组织及涉灾单位、预案点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的实施主体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组织、涉灾单位、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以及地质灾害危险区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将防灾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预案点所在乡镇、村、组、相关部门、涉灾单位、具体人员。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及早落实人员经费。目前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的工作量极大,并不断向新的领域扩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正在我州大量实施。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各县的人员配备远不能适应现在工作需要,各县应尽快配齐工作人员,条件具备时考录或调录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以适应现有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避险场所建设应加快实施,同时整合资源,充分利用民政、地震避险场所。各地应加快避险场所建设,整合资源,充分利用民政、地震部门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建或列入计划的应急避险场所进行建设。同时也可以利用现有的场所或场地,如乡村政府、乡镇卫生院、学校操场等,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指南》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共同管理,利用有限的经费,切实将场所建设抓好抓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