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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发部门】 阳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阳府办函[2012]1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阳府办函〔2012〕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市政府同意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李孟志(副市长)

召集人:冯方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冠基(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蓝祥红(市文明办副主任)

贾广阳(市政法委调研员)

朱运飞(市人大法制工委副主任)

黎 山(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林进侵(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李希珠(市公安局副局长)

游泮才(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国贞(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时亮(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叶植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温 政(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副调研员)

谢瑞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瑞华(市卫生局副局长)

柯绍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施 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莫家强(团市委副书记)

王秀琼(市妇联副主席)

陈丽娜(市残联副主席)

高 俊(广东粤运朗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 平(市二运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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