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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2012)


【颁发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2]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2〕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对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常务副市长奚克路同志负责法制工作。分管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学院。

副市长杜晓航同志负责科学技术工作。分管市科技局、市地震局;负责联系市科协。

其他工作分工不变。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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