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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景政办发[2012]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是推进农业“三化两区一中心”建设,提升农机化水平,促进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实现农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2〕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郑建强

副组长:杨仲敏(县府办副主任)

叶玉琪(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李芳平(县人大农资环工委主任)

胡克森(县政协农资环委主任)

胡益选(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建伟(县财政局农综办主任)

周乃强(县公安局副局长)

毛玉海(县工商局副局长)

刘卫美(县农业局总工程师)

叶玉珠(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潘李清(县水利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刘卫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人自然接替。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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