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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开遴选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服务机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粤经信技改[2012]4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开遴选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服务机构的通知
(粤经信技改〔2012〕4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根据《广东省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省财政厅组织公开遴选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服务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承担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受理、要件审查、竞争性评审等遴选工作。

(二)承担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

二、报名条件

管理服务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组织和单位,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条件,熟悉技术改造项目遴选或管理工作。

(二)信誉良好,项目团队具有从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组织遴选或管理的经验,具备编制相关文件、组织评审、必要的现场考察组织或项目监理、绩效评价等相应专业力量。

(三)具有相应的资质及软硬件设施,建立技术改造项目相关技术、经济等各行业领域的专家库,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等。

(四)近3年内机构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以上处罚,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五)与项目组织单位没有影响此项工作的利益关系。

三、报名材料要求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主要业绩、以往从事相关工作经验、专家库情况等)。

(二)报名项目遴选的须提供技术改造项目组织遴选、评审工作初步考虑方案,报名项目管理的须提供技术改造项目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初步考虑方案。

(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报名机构可选择工作内容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也可同时申报承担两项工作。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5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至5月31日上午12时

报名地点:广州市吉祥路100号702室

五、遴选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机构按自愿报名原则,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将组织会议答辩,择优确定。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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