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三打两建”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建材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建材打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建材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有着重要意义,各建设、施工、监理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共同做好建材打假工作。
二、建材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具体由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检测机构负责牵头开展,重点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建材产品,涉及建筑钢材、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和混凝土原材料等;二是安全防护用品,涉及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三是查处假冒正规检测机构编造虚假检测报告或伪造检测数据、检测结论等。
三、施工单位对工程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建筑材料,应当就地封存,做好记录,不得转移或挪作他用,并应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同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打假工作,主动提供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购买(或租赁)协议及建材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的有关基本资料、信息。
四、建材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对象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建材的企业。施工单位作为建材使用单位,不得故意隐瞒采购或租赁假冒建材的事实真相。对施工单位不积极配合提供建材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有关资料信息,故意隐瞒,甚至包庇制假、售假的,将采取记录不良行为、红黄色警示措施,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