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贵州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


【颁发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黔建建字[2012]1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贵州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
(黔建建字〔2012〕127号)


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月3日,六盘水市红桥新区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根据《关于我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施行查处督办制度的通知》(黔建建通〔2011〕654号)规定,现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局依照相关规定,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于2012年8月5日前将事故查处情况报告我厅(附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书面意见及相关处罚文件等)。有关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我厅将以书面函形式解除督办。

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0851-5360058。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