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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发布《带绦虫病的诊断》等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的通告


【颁发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通[201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卫生部关于发布《带绦虫病的诊断》等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的通告
(卫通〔2012〕9号)


现发布《带绦虫病的诊断》等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ws 379-2012 带绦虫病的诊断;
二、ws 380-2012 并殖吸虫病的诊断;
三、ws 381-2012 囊尾蚴病的诊断。
以上3项标准于2012年10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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