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2〕41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接工作已进入倒计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有效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工作以及确保省党代会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认真落实市专责工作组《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确保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项目顺利开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城字[2012]6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总体水平,我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接工作已进入倒计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有效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工作以及确保省党代会的顺利进行,我局认真落实市专责工作组《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确保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项目顺利开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城字[2012]6号)精神,打造幸福珠海新形象,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总体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横琴大开发和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项目年底开业并迎接第九届中国航展和文明城市测评、环保模范城复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等系列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营造整洁优美、顺畅和谐、和睦安宁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市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深基坑、高支模、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坍塌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防风防汛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灾害发生。以规范文明施工行为为重点,继续在全市建筑工地深入开展“净畅宁美”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推进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专项整治、巩固提高等工作,取得明显的管理成效,以良好的风貌迎接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第九届航展顺利召开、横琴新区澳门大学年底开学、长隆项目首期开业等盛事到来。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专门成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专责工作小组”(以下称专责工作小组)
组 长:赖晓斌总工程师
成 员:市住规建局质安科科长
市安监站站长
各区(功能区)建设局局长
文明施工专责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规建局质安科,办公室主任由梁慈锦科长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人:徐志明,电话及传真:2131607,电邮:631392579@qq.com)
各成员单位在5月8日前指定一名联络员,报到专责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便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
四、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是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工业园、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的在建工程。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5月5日-5月7日)
各单位根据工作标准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举报投诉、信息公开、检查评测等相关制度,搞好宣传发动,对专责整治行动任务进行分解、部署,制订本辖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7日-9月20日)
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标准,结合本地区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到5月底,各建筑工地要基本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和措施,各项工作得以实施或推进,执法力度加大。
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加强督查、指导。专责工作组将不定期组织对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巡查、抽查,对安全生产措施得力、文明施工规范的工地和企业进行表扬,对安全生产不重视、环境卫生整治差、不达标的工地和企业进行扣分和通报批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9月21日-12月20日)
在已取得整治效果的基础上,各单位对照整治标准要求和各自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自查自检自纠,责任单位加强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专责组不定期派员进行督检、查漏补缺。九月、十二月将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做好巩固规范工作,提高整治效果。
六、工作具体措施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以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日常安全方面。
1、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各施工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工程项目部责成责任人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2、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部位的防护。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技术力量,针对所施工项目的特点,对施工中的重点部位,如深基坑、高支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人工挖孔灌注桩、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要根据有关的规范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一旦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排除或果断停止施工,确保万无一失。
3、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各施工单位要加大对新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及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新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及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各监理单位要按时上报监理周报。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加强巡视检查,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5、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针对本地区建筑工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自查自纠不力、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文明施工方面。
1、现场围档现场围挡连续、密闭、美观,符合规定要求。
2、封闭管理现场进出口设大门,门头设企业标志,严格门卫值班。
3、扬尘处理控制扬尘、消除烟尘,出入口应设置冲洗槽和配备冲洗设备,并安排专人保洁,保证净车出场、密闭化运输。工程材料、沙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当密闭处理。场内及时清除不必要的积土、堆物,确需设置临时堆放场的,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4、施工场地主道路硬化、辅道路平整畅通、管线设置合理。
5、材料堆放按图堆放、布局合理、标识齐全。
6、噪音控制 严格夜间施工、控制噪声扰民。
7、生活设施 工完场净、厕所干净卫生、厨房宿舍达标。
8、标志设置标志醒目、布置图齐全、宣传教育图板完备。
9、安全保卫制度健全、专人负责。
10、现场住宿 安全牢固、整洁卫生、通风防潮。
(三)防风防汛方面。
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宣传周,主题是“弘扬防灾减灾文化周,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风防汛排查具体要求如下:
1、凡靠近山坡、海边或搭设时间长、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职工宿舍一律禁止住人,并尽快拆除;对现有职工宿舍要进行加固,完善排水设施,要将所有住在低洼地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台风、暴雨的影响导致宿舍倒塌造成伤亡事故。
2、加强对脚手架的检查,加强架体与墙体的拉接,检查安全网和挡脚板是否挂设牢固,防止台风吹倒伤人毁物。台风、暴雨期间,要禁止登高作业。
3、做好工地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加强外电防护,加固架空线路,对已停止使用的线路、电箱、开关要全部切断电源,防止雷击、台风、暴雨带来的触电、伤亡事故和人为的误触伤亡。
4、在汛期和台风来临期间,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对所属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尤其对职工宿舍、围墙、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用电梯、井字架、基坑支护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5、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加强汛期和台风期间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工作联系人;督促各企业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完善应急方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建筑工地安全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如遇到险情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积极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大对建筑工地实施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栏、宣传板报、横幅、标语以及其他宣传手段,宣传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紧紧围绕工作标准,认真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重点环节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梳理、发现和解决问题和隐患,制定台账,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完成整改。对于不重视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工作,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企业和工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严管重罚,确保达到工作标准。
(四)强化督查。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要抓重点、抓关键、抓典型、抓督查,通过扎实推进 “专项行动”,狠抓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动态扣分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文明施工不达标工地的监管,切实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检查频次和扣分力度,督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专项治理行动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各单位在集中开展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长效机制,遵照“依法、科学、民主、从严”的方针,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施工环境,切实夯实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基础。
(六)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将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动态信息或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小组办公室(专责办)。具体要求如下:
1、每月25日前,市、区安监站向质安科上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当月工作小结,专责办汇总后按要求每月以快报或简报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
2、各区(功能区)建设局、市安监站要对防汛检查、各施工单位排水设施养护和防治应对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5月14日前书面报质安科,专责办汇总后按要求书面上报省住建厅。
3、各区(功能区)建设局、市安监站要对“防灾减灾日”宣传及排查工作进行总结,于5月14日前书面报质安科,专责办汇总后按要求书面上报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