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国道102三河收费站等部分收费站停止收费的复函
(冀政办函〔2012〕5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
冀交公〔2012〕293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国道102三河收费站,国道309清漳、永年收费站,国道106献县收费站,国道107内丘、黄梁梦收费站,省道南石公路沙河收费站,省道邯临公路曲周、永年收费站等9个收费站停止收费。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国道102三河收费站等部分收费站停止收费的复函
(冀政办函〔201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