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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在徐汇区开展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取消病种试点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民救发[2012]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在徐汇区开展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取消病种试点的批复
(沪民救发〔2012〕48号)


徐汇区民政局:

你局《徐汇区民政局关于取消我区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病种限制的请示》(徐民请[2012]12号)收悉。经研究,为更好的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同意你局自2012年7月起在全区开展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取消病种的试点工作。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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