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鹏翼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闽司〔2012〕217号) 福建鹏翼律师事务所: 经审核,准予设立福建鹏翼律师事务所。该所属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为黄庆焰、陈洪平、李瑞郁,负责人为黄庆焰。受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监督管理。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