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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同意闵行区江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汽轮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医保办[2012]3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同意闵行区江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汽轮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2]34号)


闵行区江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汽轮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同意闵行区江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汽轮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闵行区兰坪路48-1)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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