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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2]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2〕69号)


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企业,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

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于2012年6月8日下午召开2012年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现就组织参加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分析今年电力迎峰度夏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二、时间地点

2012年6月8日(星期五)15︰00召开,会期半天。自治区分会场设在自治区政府9楼西侧发展改革委大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有关企业负责人(名单附后),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由5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参加会议。

四、会议议程(时间:80分钟)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刘铁男副主任讲话(25分钟)

(二)交通运输部领导讲话(5分钟)

(三)铁道部领导讲话(5分钟)

(四)电监会领导讲话(5分钟)

(五)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领导讲话(5分钟)

(六)江苏省人民政府领导讲话(5分钟)

(七)重庆市人民政府领导讲话(5分钟)

(八)国家电网公司领导讲话(5分钟)

(九)南方电网公司领导讲话(5分钟)

(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领导讲话(5分钟)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于2012年6月7日18︰00前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崔海山 联系电话:0951-6038959 13995114188)。

(二)请宁夏日报社、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新闻网届时派记者报道。

(三)请参会人员于2012年6月8日14︰45前进入会场就座。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
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名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安监局、物价局、宁东管委会、宁夏气象局、宁夏煤监局,宁夏电力公司、西北电监局宁夏业务办、神华宁煤集团、中电投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华能宁夏能源公司、华电宁夏分公司、国电宁夏分公司、大唐国际宁夏大坝发电公司、宁夏电力投资集团、宁夏发电集团、哈纳斯天然气集团、京能水洞沟电厂、鸳鸯湖电厂、国华宁东矸石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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