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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管财[2012]1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通知
(国管财〔2012〕152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在京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关于“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要比照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做法,大力培养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会计领军人才”的要求和国管局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国管财〔2012〕141号),我局决定启动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程序
(一)行政事业类。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中央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务部门正副处长级干部。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4)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2.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会计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2)笔试。由国管局组织命题,考试内容包括财务会计、预算管理、行政管理和英语等四个方面知识。其中,财务会计重点考察考生掌握、运用财务会计制度、实施成本核算与管理的能力;预算管理重点考察考生掌握、运用国家有关预算管理政策和制度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决算编制等的能力;行政管理重点考察考生掌握、选用行政管理知识实施单位内部控制、绩效(考核)管理、资产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的能力。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10月28日8:30-12:00,地点见准考证。
(3)资料审核。笔试结束后,国管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考生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统一的量化标准给出量化分值。根据笔试、资料审核两项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国管局在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上公布面试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4)面试。由国管局组织命题,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和人际交往能力、语言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时间为20分钟。面试初步定在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征求单位意见。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资料审核、面试三项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名,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征求用人单位意见。
(6)确定培训对象。结合用人单位意见,确定入选学员名单。行政事业班招生人数40人左右。
(二)企业类。
1.中央在京企业中凡有意愿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的申请者可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是否愿意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一栏中注明,统一参加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选拔考试。国管局不另外组织考试。
2.笔试结束后,根据财政部选拔情况,对有意愿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的申请者,按照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国管局独立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面试成绩排在前50名的人员进行考察,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后确定入选学员名单。企业班招生人数50人左右。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于2013年4月开班,首次集中培训为半个月,地点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书面通知学员。
三、培训方式
实行2+1培训模式,每届培训周期为3年,第1年、第2年为集中培训,夯实基础阶段;第3年为参与实践,拓宽能力阶段。采取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为主要培训基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浦东干部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院校为辅助培训基地,学员所在单位为培训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培训费用
国管局承担会计人才选拔阶段、在校培训期间的全部培训费用以及跟踪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根据情况承担。
五、申报材料审查与提交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人员填写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填写《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资格审查汇总表》,由人事部门和会计事务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请于6月1日至3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将上述材料报送国管局财务管理司报名点(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北京国谊宾馆贵宾楼一层101室)。
企业类申报人员只需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六、准考证领取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10月8日至12日期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并及时通知所属人员按时参加考试。

国管局财务管理司联系人: 刘茹香电话:83084607
报送地点联系人: 刘洪花电话:88393050

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2.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资格审查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材料编号: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
培训项目申请表
(2012)

申请人姓名:

所 在 单 位:

报 考 类 别: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所在地区或部门:

备 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制

填写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学习经历”须写清楚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5.“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6.“所在单位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对申请人的工作鉴定。该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如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的,应填写“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并注明通过成绩,加盖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8.除此表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9.“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0.封面右上角“材料编号”无需填写。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岁)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政 治

面 貌

 

民 族

 

籍 贯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

时 间

 

现任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资 格

 

健康状况

 

获得其他执业资格证书情况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外语语种

 

口语交流

文字交流

联系电话

移动:

住宅:

e-mail

 

通讯住址

 

 

 

 

要求: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

工作经历

 

 

 

 

 

 

 

 

 

已发表论文及著作

要求:请注明发表论文及著作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或出版社名称等。

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

要求:请注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

 

主要工作业绩

(1500字以内)

 

 

 

 

 

 

 

 

 

 

 

 

 

 

 

 

单位盖章:

日期:

 

所在单位鉴定及意见

 

 

 

 

 

 

 

 

 

 

  领导签字: 日期:盖章

中央有关主管单位

级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领导签字: 日期: 盖章

选拔考试成绩

 

国管局评审意见

 

 

 

 

 

 

 

 

 

 

 

 

领导签字:

日期:



附件2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资格审查汇总表
单位(公章)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现任职务

会计专业

技术资格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从事财会工作时间

英语

水平

手机

备注

 

 

 

 

 

 

 

 

 

 

 

 

 

 

 

 

 

 

 

 

 

 

 

 

 

 

 

 

 

 

 

 

 

 

 

 

 

 

 

 

 

 

 

 

 

 

 

 

 

 

 

 

 

 

 

 

 

 

 

 

 

 

 

 

 

 

 

 

 

 

 

 

 

 

 

 

 

 

 

 

 

 

 

 

 

 

 

 

 

 

 

 

 

 

 

 

 

 

 

 

 

 

 

 

 

 

 

 

人 事

部 门

意 见

 

 

 

领导签字日期: 盖章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领导签字 日期: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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