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事大学交通工程等15个专业纳入本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第一批次录取的批复
(沪教委学〔2012〕32号)
上海海事大学:
你校《上海海事大学关于安排本科专业在第一批招生录取的请示》(沪海大学字〔2012〕97号)收悉。根据本市招生工作调整批次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交通工程等15个本科专业自2012年起纳入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批次进行录取(具体专业名单见附件)。
希望你校积极做好批次调整的各项准备,稳妥推进招生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纳入本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第一批次专业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
上海海事大学纳入本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第一批次专业名单
序号 | 本科专业 | 对应博士点 |
1 | 交通工程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2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
3 | 会计学 | 交通运输经济与管理 |
4 | 经济学类 | |
5 | 电子商务 | |
6 | 机械类 | 物流管理与工程 |
7 | 工业工程 | |
8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9 | 法学 | 航运法律与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0 | 旅游管理 | |
11 | 环境工程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12 | 电子信息工程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13 | 通信工程 | |
1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15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轮机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