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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发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2012]6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洛政〔201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深入乡村社区、田间地头,分千家忧,解万家愁,固守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尤其是2010年以来,我市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发展迅速,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内外的广泛关注,为我市争得了荣誉。2009年以来,全市各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余万起,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防止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防止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等事件2500余起。一大批优秀人民调解员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市的平安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鼓励先进,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市政府决定对洛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洛龙区交通事故纠纷第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先进集体和张崇伟等1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进科学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实现我市“十二五”的宏伟蓝图,实现福民强市的总体目标而努力奋斗。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个)

洛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洛龙区交通事故纠纷第一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十佳人民调解员(10个)

李逢殿 偃师市缑氏镇李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樊民会 宜阳县樊村乡樊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宋甲辰 孟津县麻屯镇麻屯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刘渭芳 伊川县平等乡马回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徐保成 嵩县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闫新营 栾川县合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马平喜 汝阳县小店镇小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赵元维 西工区凯东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崇伟 武汉路街道广文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张会生 吉利区大庆路街道康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三、特殊贡献人民调解员(2个)

智成锁 栾川县司法局白土司法所所长、乡调委会主任

柳新伟 新安县石寺镇下孤灯村调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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