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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美国INVENSYS SYSTEMS,INC.注册登记变更申请的复函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2]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美国invensys systems,inc.注册登记变更申请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2]82号)


美国invensys systems,inc.:

你公司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变更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增加北京中核东方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二街7号)为1e级机柜的集成和测试活动场所,用于执行中国福清1、2号机组,方家山1、2号机组有关合同。

你公司应加强对新增活动场所的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核级产品质量,并对核安全设备质量负总责。

特此函复。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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