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财发[201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机、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农机、水利)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2010年,农业部率先在部机关司局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将“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作为今年行政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要求,加快形成农业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切实提高重大公共政策的绩效,为实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2012年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选择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5项重点工作对省级农业部门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其中,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现将《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农业部相关司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财务司丁祥勇电话:010-59192524
传真:010-59192556邮箱:dingxiangyong@agri.gov.cn
2.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李伟电话:010-59193310
传真:010-59192876邮箱:njhcyc@agri.gov.cn
3.科技教育司窦鹏辉电话:010-59193069
传真:010-59192905邮箱:kjsztc@agri.gov.cn
二0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
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2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推动有关部门开展对重大公共政策、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资金的专项绩效管理。为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政策项目绩效,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并选择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作为今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延伸绩效管理试点项目。依据《农业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农业部关于2012年度绩效管理的总体安排,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考核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改进落实措施,持续提高政策绩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先易后难、简便易行。选择能够衡量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并且这些指标具有权威性、容易获取,评估方法和程序尽量简化。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对过程和结果以及反映成效的关键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对政策项目绩效做出综合评价。
二、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
农机购置补贴主要评估制度建设、关键环节控制、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内容。共设立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主要评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乡镇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实施等内容。共设立3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表1、附表2。
三、评估考核方法
评估工作以地方农业部门自评为主,农业部组织查验核实,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地方农业部门自评
由各省农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垦区(以下简称各省农业主管部门)对照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报农业部财务司、农机化司、科教司。
(二)查验核实
部内相关司局会同驻部监察局成立评估小组,采取资料查看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省级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资料审查。对各省农业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必要时要求省里补充相关材料。实地考核。组织利用有关单位力量,组成由财务、基建、行业专家联合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部分省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对初步打分情况进行修正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与省级自评分差异较大的,需沟通协商,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
(三)综合评估
评估小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提出表彰建议,形成延伸绩效管理专项报告,上报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四、进度安排
考核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进行。考虑到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项目的执行周期不同,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还包括基建项目,这两个政策项目绩效管理实施进度分别安排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
2012年6月15日前,研究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
2012年11月30日前,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完成自评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2012年12月15日前,农业部相关司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农业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2013年3月31日前,省级农业部门完成自评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2013年4月30日前,农业部相关司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农业部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适当挂钩。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档次的省级农业部门,在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上予以表彰,并以部函的形式通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成立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由部财务司牵头负责,部农机化司、科教司、计划司具体负责,驻部监察局参与,协同推进延伸绩效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地方农业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处室或牵头部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省(区、市)对地(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试点。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延伸绩效管理是一项新事物。我部将适时组织省级农业部门举办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讲解绩效管理基本知识,解读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法与标准,安排落实相关工作。同时,通过印发工作简报,介绍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省级农业部门要主动把这两项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或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配合驻部监察局认真做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地方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表: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附表1: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被考核单位全称: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制度建设 (20分) | 建立健全制度 | 20 | 建立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等方面制度的得20分,每缺一项制度扣5分。 | |
| 2 | 重点工作 (50分) | 补贴机具、补贴对象、补贴经销商确定 | 9 | 按规定确定补贴机具、补贴额、补贴对象和补贴经销商的得9分,未按规定确定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 |
| 3 | 信息公开 | 9 | 按规定设置信息公开固定网址或开通固定专栏的得4分;按时完整公开信息的得5分,内容缺项或公开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 4 | 廉政风险防控 | 9 |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得3分,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得3分,全面印发警示教育资料的得3分。 | ||
| 5 | 监督检查 | 9 | 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的得2分;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大范围监督检查的得3分,缺少1次扣1.5分;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补贴机具按规定比例组织核查的得4分,否则相应扣分,扣完为止。 | ||
| 6 | 投诉处理 | 9 | 有效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的得9分,未有效处理群众投诉并上报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 ||
| 7 | 材料上报 | 5 | 按要求上报材料的得5分,报送数量不完整、不及时或存在明显错误的每次扣0.5分。 | ||
| 8 | 执行实施 (20分) | 实施进度 | 12 |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满分12分,具体按农业部评分标准打分。 | |
| 结算进度 | 8 | 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进度满分8分,具体按农业部评分标准打分。 | |||
| 9 | 实施效果 (10分) | 提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 10 | 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促进农业部下达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完成的得10分,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
| 一票否决 | 重大违法违规 | 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 |||
| 合计 | 100 | ||||
附表2: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被考核单位全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数 | 评定分数 | 扣分原因 |
|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 1.农技推广管理体制 | 10 | 全省100%的县明确县级农业部门和乡镇政府对乡镇推广机构的管理和指导职责,得10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
| 2.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 10 | 全省100%的县基层农技人员到位,得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全省100%的县推广机构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得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 3.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建设 | 10 | 全省100%的县建立人员聘用制度、推广责任制度、农技推广考评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多元推广制度,5项制度得10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
|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 | 4.农技推广服务 | 10 | 全省100%项目县完成遴选、发布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工作,满分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全省100%项目县明确农技人员下乡任务和要求,满分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
| 5.农技人员培训 | 12 | 全省100%项目县制定培训计划并完成培训任务,满分7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8分,扣完为止;全省100%项目县建立完整规范培训档案,满分2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08分,扣完为止;全省100%技术指导员培训后满意,满分3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2分,扣完为止。 | ||||
| 6.推广基地建设 | 8 | 全省100%项目县完成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得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全省100%项目县承担高产创建或其他基地技术推广服务,得3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2分,扣完为止。 | ||||
|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 | 7.推广服务效果 | 10 | 全省100%项目县完成示范户培育工作,增产增收效果显著,满分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全省100%示范户满意,满分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
| 8.资金使用情况 | 10 | 全省100%项目县资金管理规范(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使用监管等情况),满分10分,每有1个县出现资金管理问题,扣0.4分。 | ||||
| 乡镇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实施 | 9.及时申报下达投资计划 | 4 | 配合省级发改部门按要求报送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得2分,未按时申报不得分;配合省级发改部门按要求及时分解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得2分,未按规定时间下达不得分。 | |||
| 10.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 4 | 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及时足额到位超过100%,得4分;90-100%,得3分;50-90%之间,得2分;低于50%不得分。 | ||||
| 11.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 8 | 对照投资计划下达文件明确的乡镇(区域)站数量,建设任务完成100%,得8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 12.资金使用情况 | 4 | 资金管理规范(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使用监管等情况),得4分,每有1个乡镇(区域)站出现资金管理问题,扣0.1分,扣完为止。 | ||||
| 一票否决 | 重大违法违规 | 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
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各指标完成50%及以下不得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各指标完成75%及以下不得分。